因財產分配問題正和徐太志打官司的演員李智雅於21日晚透過經紀公司發表正式聲明,但仍有不少問題留下。正式聲明指出兩人已是離婚狀態且並無小孩。
【1. 姍姍來遲的起訴,離婚之後沒得到賠償金?】
李智雅為何這時候要求55億韓幣的精神賠償和財產分配?雖然兩人所指的離婚時間不符,但賠償金的求償一般都與離婚官司一起進行。現在徐太志和李智雅因離婚事件而爭鋒相對,這也給本次的官司帶來極大的影響。徐太志方面認為與李智雅離婚時期為2006年,已經過了時效沒有必要再支付賠償金;而李智雅方則認為離婚時間為2009年,時限還未過。
憲法規定精神賠償的求償期限為3年,如果法院站在徐太志這一邊,他則無需向李智雅支付一分錢,李智雅到底能否獲得財產分配權完全就得看離婚時間了。21日KEYEAST透過聲明表示:「2000年徐太志返回韓國,李智雅一人留在美國並於2006年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直至2009年時效過期」。
法院到底以兩人提出離婚的2006年為準,還是過了時效的2009年為準,最後的判決都不同。但即使離婚時間最後確認為2009年,卻又為何現在才索賠賠償金。有可能兩人在鬧上法庭之前就已因財產問題而引起糾紛,那麼徐太志又為何不同意分配財產,而李智雅在離婚之後又為何沒從徐太志出得到任何賠償金,著實令人詫異。
【2. 2006年要求離婚的李智雅為何在2009年觀看徐太志的演唱會?】
更讓人好奇的是原本是夫妻的兩人並未公開兩人鬧矛盾分開的時間和離婚理由。據KEYEAST報道,李智雅在2000年6月徐太志返回韓國後獨自留在美國並於2006年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但李智雅卻於2009年觀看了徐太志在首爾舉辦的演唱會,甚至出道之後還自豪地稱自己是徐太志的粉絲,如果2006年就提出離婚的話那應該說明兩人的關系已經搞僵,但李智雅卻在決定離婚的3年後仍參加了徐太志的演唱會,出道之後還多次提及對方。雙方所主張的離婚時間和行為完全不一致。
【3. 為何突然進演藝圈?】
據KEYEAST稱李智雅於2004年曾偶然有機會參加某手機廣告的演出,但卻沒有公開任何有關提拔的消息,到底是有意進入演藝圈還是偶然而為之讓我們無從得知。若她從2004年起就有意進入演藝圈,那這還是和徐太志是夫妻關系的時候,粉絲很好奇李智雅進入演藝圈到底是和徐太志商討之後的行為還是個人行為。有人分析李智雅多次改名隱瞞過去經歷是不想讓大眾發現她和徐太志曾經是夫婦的事情,隱藏過往的李智雅是否是在和徐太志的協商下而為之也讓人好奇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