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一位母親焦某,因為懷疑自己的兒子偷了家中的錢,採用毆打的方式對其進行體罰,沒想到竟然導致孩子死亡。日前該案在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母親毆打孩子導致其死亡
2014年12月23日凌晨4時左右,家住嘉峪關市青禾園的焦某發現自己衣服兜里的錢少了200元,懷疑是11歲的兒子偷拿了。由於此前孩子也有偷錢的毛病,焦某為了讓孩子改掉這個毛病,她先打了孩子幾個耳光,後來又用皮帶抽打孩子。期間,孩子哀求媽媽別打了,但焦某仍然繼續毆打。孩子在躲避的過程中,頭部撞到桌子上,致臉頰受傷。挨打後,孩子就睡在客廳的沙發上。臨睡前,他還告訴焦某,讓她早上7時叫他起床去上學。
當天早上7時,焦某叫孩子起床,卻怎麼也叫不醒。她慌忙敲開鄰居的門,讓鄰居看看孩子是怎麼回事。鄰居到焦某家,發現孩子臉色蒼白,沒有呼吸,體溫冰涼,急忙撥打120。
幾分鐘後,救護車趕到了。醫生檢查後發現孩子沒有脈搏、沒有呼吸,手背部腫脹,有淤青,腰背部有瘀斑,瞳孔已經放大,確認其已經死亡。醫生隨後撥打了110報警,民警來到現場後仔細勘察了現場,並對焦某進行了訊問。焦某如實供述了自己體罰孩子的經過。當天焦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4日被逮捕。經過法醫鑑定,孩子系機械性外傷致全身多處軟組織重度挫傷出血並伴有急性骨筋膜室綜合徵,導致創傷性休克而死亡。事發當天,孩子的父親正在外地出差,案發後才趕回了家。
丈夫要求賠償40餘萬元
6月16日,該案在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是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的,在法庭上,焦某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任何異議。她的情緒一度失控,當審判長詢問其對公訴機關的定罪及量刑有什麼意見時,她表示,孩子走了,她的心也跟著走了,在這個世界上她也沒有什麼牽掛了,她只求速死,到另外一個世界去照顧自己的孩子。
焦某毆打孩子不但導致兒子死亡,還直接導致了其家庭的破裂。據了解,案發後,焦某的丈夫柳某與其辦理了離婚手續。在法庭上,柳某向焦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追究焦某的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罰,賠償其各項經濟損失43萬餘元。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對此案將作定期宣判。(記者高慧霞)